Detailed Notes on 租樓

遇到哪些情況才可以成功「踢契」? 如何預先採取措施防範風險? 讓我為各位詳細解析:

凶宅定義是什麼?相信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認知,有些人覺得只要房屋內死過人就叫凶宅;有些人覺得房屋內有意外死亡、他殺和自殺的事件才叫凶宅。而在台灣的法律中,並沒有對凶宅定義有明確規範,如果要說的話,內政部的函釋算是唯一對凶宅有明確定義的法律。本文將介紹內政部凶宅定義,讓大家更清楚何謂凶宅,而針對大家常問的「跳樓、意外死亡算凶宅嗎?」,也會一併作解答。

市民如果想成為小業主,務必要小心緊慎,睇樓時要四周看清看楚為妙,免致購入了僭建東西後,付了錢而又察覺不屬樓契所指物業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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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現行的法律並無具體規定代理人必須揭露物業是否曾是慘劇現場等資訊,但負責的代理仍會提供協助。 當你看中某個物業後,你可以初步詢問代理該物業是否有過慘劇、是否存在孿建、踢契、非法用途等問題,以規避可能的問題。

由於內政部的函釋在法律位階上屬於行政規則,並不具有拘束法官的效力,因此僅供法官裁判時參考的資料而已,所以目前實務上仍應以法院的見解為依歸,可是法院的見解也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因此應追本溯源由立法者就此民生高度爭議的議題盡速立法,或者由最高法院民事庭會議對此作出統一見解的決議,使得法院日後面對類此案件有明確的法律或統一見解可以適用,對於社會大眾的權益保障也才能落實。

土地註冊處影片 活動照片 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 傳媒專訪 前任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先生隨筆 業權註冊 開啟業權註冊的子選單

通常有幾種情況出現「踢契」,例如賣方並非業主,賣方未有通知買家物業有違例建築物。就算物業業權本身良好,如果賣方未能在指定交易時間提供某類文件的鑑證副本,也有機會出現「踢契」情況。

背景 制定後的檢討及業權註冊的準備工作 「新土地先行」方案 擬議的兩階段轉換機制 《土地業權條例》參考資料 開啟《土地業權條例》參考資料的子選單

有關凶宅定義更詳細的說明:凶宅定義為何?跳樓、意外死亡算嗎?內政部凶宅定義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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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身為賣方或買方,建議聘請了解樓宇買賣的律師處理物業交易事宜。作為業主,律師需確保順利完成交易,並負責與買方律師保持溝通,以及清晰地提供所有相關文件。作為買方,律師需精通驗契程序,以確保所購物業的業權無虞,並能及早識別任何可能的問題。這樣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踢契」風險,確保順利的不動產交易。

凶宅在日语中被称作“事故物件”,在韩语中被称作“흉가/凶家”。 特性[编辑]

台灣凶宅網算是目前網路上最主要的凶宅資料庫,但由於網站是以論壇的形式呈現,因此在資料搜尋上並非容易查詢到想要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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